沒有看過病人的審查醫師怎麼評斷主治醫師的處置好還是不好?
醫療審查只應用來挑出醫療過程中錯誤的部份,而無法評斷別的醫師治療的好壞。所以只要醫師的處置與處方沒有禁忌症、藥物之間沒有危險的交互作用、沒有可能危害病人的處理.......等,審查醫師理應無置喙餘地;
審查醫師認為有可替代的療法會很困難嗎?“假定"別種藥物更適合、更有效很困難嗎?沒看到病人,什麼方法都可能是好方法,不是嗎?
所以就算具名審查又如何?
當審查醫師評斷了別的醫師無錯誤的處置、處方,只因認定了病人的主治醫師的治療方式"不夠好";審查醫師也同時將醫病關係中的美好棄如敝屣。
只要醫療審查的觀念不變,就算具名審查又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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